一、監測方法:
(一)於東沙島北岸與南岸海灘各設立一段50公尺的樣區,每個月進行一次監測。
(二)監測調查時,將樣區內所有海灘廢棄物拾起並逐一記錄種類、數量, 如可辨識品牌與國籍,則一律予以記錄,最後並記錄所拾獲的海灘廢棄物總重量。所有資料記錄於東沙海灘廢棄物記錄表。
二、監測日期:民國100年9月17日與9月25日兩天。
三、計算原則與方法:
(一)每個月的監測資料係將兩個樣站的監測所得資料合併計算而成。
(二)海灘廢棄物所佔國別百分比派圖係將所有可辨識生產地的廢棄物種類(包括寶特瓶、鋁箔包、玻璃瓶、浮球、金屬罐等)合併計算而成。
四、100年9月份監測結果:
(一)100年9月份在兩個樣站共計拾獲190件海灘廢棄物,總重量為7公斤。
(二)各類海灘廢棄物中,保麗龍與泡棉所佔比例最多,達到總數的46%,其次為寶特瓶類,佔總數的30%。
(三)在可辨識生產地的海灘廢棄物中,來自越南的海漂廢棄物數量最多,數量達到總數的43%,大陸其次,數量達到總數的30%,推測與東沙地理位置鄰近於越南與大陸有密切關聯。
100年9月份監測結果—東沙各類海灘廢棄物品項所佔百分比圖
100年9月份監測結果—東沙可辨識生產地之海灘廢棄物各國別所佔百分比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