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說明
東沙環礁國家公園計畫(第2次通盤檢討)業奉行政院112年10月23日院臺交字第1121038395號函核定,內政部112年12月12日台內園字第1121280052號公告,自112年12月15日生效。
東沙環礁國家公園範圍,以東沙島及東沙環礁周圍向外延伸12浬(22.2公里)至領海外界線,總面積為353,668公頃。其中,屬陸域的「東沙島」面積約179公頃(佔計畫範圍0.05%),包含島內面積為62公頃之小潟湖。其他位於海域的面積為353,489公頃,佔計畫範圍99.95%。
東沙環礁為一發育完整的巨型環礁地景,自然環境特異,考量地區特性與未來發展趨勢,東沙環礁國家公園園區經營管理計畫如下:
一、生態系統空間計畫
1.調查園區生態資源
2.建置地理資訊系統資料庫
3.監測指標生物
4.復育關鍵野生動植物
5.運用保育研究成果
6.落實海域保育巡查與保護執法
二、土地利用空間計畫
1.建置土地資源地理資訊系統資料庫
2.定期檢討土地分區計畫
3.定期檢討並有效執行保護利用管制原則
三、環境維護計畫
1.島區環境及景觀整體規劃。
2.公用設備相關工程改善與維護。
3.服務設施之維護與環境綠美化。
四、解說教育計畫
1.解說服務經營計畫。
2.環境教育體驗推動計畫。
五、 環境教育體驗推動計畫
1.發揮國家公園特有之環境資源潛力。
2.規劃設置海洋學校,設計多樣性的環境教育體驗模式。
3.提供環境教育體驗必要之服務設施與設備。
4.配合環境教育體驗活動,建立自導式解說設施。
5.訂定環境教育體驗活動規範及行前教育內容。
6.建立駐島人員良好環境教育觀念及夥伴關係。
7.建立環境教育體驗活動之經營策略。
六、 保育研究經營計畫
1.充實東沙島野生動物保育中心軟硬體設施。
2.生物資源保育與復育經營計畫。
3.奬補助碩博士生研究計畫。
4.建立策略聯盟夥伴關係。
七、 本園區主要研究發展範疇
1.自然環境、生態資源與人文資產之調查研究。
2.環境教育體驗發展形勢之研究。
3.國家公園整體經營發展之研究。
4.成果交流與學術研討。